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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项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1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3088

关于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项

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情况的公示


2021年第2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3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国贸集团对环保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管理粗放。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06年挂牌运营,2018年底与海螺集团重组,2021年5月才设立安全环保部。2021年8月组织起草的《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印发实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由于缺少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管理粗放,一些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安徽国贸党委办公室、安徽国贸安全环保部

三、重点措施

1.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定期收集整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安徽国贸集团党委通过党委会或者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开展学习研讨,对于海螺集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针对《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下发滞后的问题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考核。

四、目标任务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常态化机制,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保问责机制,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安徽国贸定期收集整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形式开展学习研讨,对海螺集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2021年10月27日,安徽国贸召开党委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同年11月17日,在党委会上讨论并通过《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022年4月25日在安徽国贸党委会会议上,听取了安徽国贸贯彻落实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通过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安徽国贸自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在中心组学习会上共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批示指示精神、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材料共6次。

2.安徽国贸于2021年12月正式印发《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6月份进行修订并印发,制定《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督促各成员企业履行环保“一岗双责”,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强化全员环保“红线”意识、促进企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对相关责任部门履职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追责问责。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向海螺集团安全环保部反映。

监督电话:0553-8396935

电子邮箱:407960971@qq.com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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